实务笔记 007
VAT控制
泰国税务发票:抵扣进项VAT前必须核对的事项
文件写着invoice,并不代表它一定是有效的泰国税务发票。应在进入PP30之前核对文件类型、开票方、买方、分支机构、日期及VAT列示。
- 发布日期
- 撰写
- Thailand Accounting编辑团队
- 官方来源核对日期
阅读约11分钟
简要结论
VAT登记供应商一般在VAT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税务发票。完整税务发票须具备《税法》第86/4条要求的要素,包括醒目的税务发票字样、卖方和买方资料、连续编号、货物或服务内容及价值、单独列示的VAT和开票日期。买方已登记VAT时,补充规则还要求买方税号及双方对应的总公司或分支机构信息。零售简式税务发票用途不同,不应直接当作完整的进项VAT凭证。企业应在入账前审核,重大错误由开票方按规定更正或重开,并把原始凭证与VAT报表和PP30连成可追溯链条。
保护进项VAT的四项控制
- 01先辨别单据类型,再判断能否抵扣
- 02将买卖双方及分支信息与VAT登记核对
- 03PP30关账前由供应商处理重大错误
- 04把发票、总账、VAT报表与原件一一对应
从采购到申报
四步发票控制
在付款及锁定月度VAT报表前发现问题,处理成本最低。
- 01
收集
通过统一渠道取得原始单据及交易证据。
- 02
审核
检查类型、VAT状态、税号、分支、编号、日期、金额和VAT。
- 03
解决
将重大例外退回供应商,并保留作废或重开轨迹。
- 04
核对
把通过审核的单据连接至进项VAT报表、总账、PP30和档案。
先辨别单据,再看金额
普通invoice、收据、形式发票或付款通知不会自动变成税务发票。应确认开票方就是单据所示VAT登记主体,且采购真实用于企业。税务局分别认可完整发票、简式发票、借贷项通知及部分官方收据。
审核点要放在应付账款入口。酒店、餐饮和零售常收到多种单据,应在酒店餐饮会计流程中要求经办人在消费时说明是否需要完整税务发票。
- 核对供应商法定名称及VAT登记
- 区分完整、简式、调整及普通商业单据
- 将商品或服务与审批及真实交易对应
第86/4条构成完整发票清单
完整税务发票须醒目标明税务发票,列出开票VAT登记人的名称、地址和税号、客户名称和地址、编号、货物或服务说明和价值、单独VAT及开票日期,并具备局长规定的其他项目。
不能只检查计算。还要用主数据核对法定名称、地址、税号,排查重复编号并确认VAT单独列示。原则上法定项目使用泰文、泰铢及泰文或阿拉伯数字,除非适用特定规则或获批。
买方税号和分支资料必须准确
税务局第199号VAT公告要求在买方已登记VAT时列示买方税号,并要求双方按PP20登记标明总公司或正确分支。总公司可用相应文字或00000,分支使用登记编号。
跨境集团在泰子公司可能拥有多个VAT营业场所。采购订单、收货地点、供应商主数据和发票不能指向不同分支。应按法人和分支维护已批准的开票信息。
零售简式发票不是同一种凭证
第86/6条允许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开具简式发票,价格含VAT并省略完整发票的部分项目。但仅凭简式发票形成的进项VAT属于税务局所列不得抵扣的情形。
企业采购应尽快要求完整发票。税务局案例说明,供应商应作废简式单据并以新编号开具完整发票,而不是直接补写客户资料。电商团队可把换票路径写入电商会计流程。
重大错误应由开票方处理
第82/5条规定,没有税务发票、无法出示发票,或重要项目错误不全时,不得抵扣进项VAT。买方不应自行修改供应商PDF或用聊天承诺替代。应暂停入账,指出错误并取得合规的作废、更正或重开资料。
保留拒收版本、通过版本、供应商往来和入账判断。反复出错的供应商应进入问题台账并纳入会计健康检查。
发票要核对至正确VAT月份
通过审核后,还应进入正确VAT报表和期间。将号码、日期、供应商、计税价值及VAT与进项税报表和总账匹配,调查重复、贷项通知及暂缓抵扣项目,确保PP30能够从通过审核的单据总体重建。
纸质与电子原件都需要保管控制
第87/3条一般要求VAT报表、税务发票、副本及支持资料至少保存五年,特定情况可能更久。热敏纸若褪色到无法阅读,也可能失去凭证作用,因此保存质量同初审一样重要。
e-Tax Invoice/e-Receipt应保存原始电子数据及官方系统的验证证据,而非只有截图或打印件。控制权限、备份、命名和会计凭证链接。可联系会计团队并提供买卖发票样本、PP20、VAT报表及最新PP30,开展定向审核。
连接VAT证据链